11月24日,生态环境部就《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生态环境部称,“十三五”期间,重金属污染防控取得积极成效,但重金属污染防控任重道远,一些地区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制定该《意见》,是为了进一步强化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等。
《意见》提出,到2025年,重点行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国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以上,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治理一批突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
到2035年,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防控长效机制,重金属监管能力、污染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金属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
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包括铅、汞、镉、铬、砷和铊,其中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
管控的重点行业包括铜、铅锌等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六个行业。
《意见》指出,应依法依规淘汰涉重金属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有条件的地区可制定实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等。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能耗等相关法规标准,促使一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产能依法依规关闭退出。
同时,要优化重点行业企业布局,禁止低端落后产能向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转移。新建、扩建的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内。广东、江苏、辽宁等省份加快推进专业电镀企业入园,力争到2025年底专业电镀企业入园率达到75%。
此外,重点行业要加强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根据《意见》规划,到2025年底前,锌冶炼企业完成竖罐炼锌设备替代改造;铜冶炼企业积极推进转炉吹炼工艺提升改造,且转炉吹炼产能比例应降到40%以下。
“十二五”期间,国内制定并实施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曾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该期间,国内超额完成了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7年减少15%的目标。